关于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拟认定对象的公示
2023-12-29 09:0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创新发展工程(2023—2027年)实施方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单位(学校)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认定等环节,拟认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小学等150所学校为第二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371-6969189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0室
邮 编:450018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