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参加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合唱团新年音乐会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3〕936号
郑州市教育局,驻郑各高校,厅直属中小学:
为展示我省学校美育成果,展现新时代大中小学美育教师昂扬的精神风貌,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2月27日在郑州举办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合唱团新年音乐会。现将参加新年音乐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年音乐会举办的时间和地点
12月27日19:30在河南艺术中心音乐厅举办“和声之美 十二芳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合唱团建团十二周年暨新年音乐会。
二、参演人员安排
1、经前期集训、考核合格的合唱团成员,共57人(名单见附件)。为保障音乐会效果,定于12月23日--27日举行集中联排、走台及演出。
2、排练及联排地点: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艺术中心音乐厅。
3、特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唱团各50人,参加12月27日全天的彩排和演出。
三、观摩安排
驻郑设有音乐学院的高校,可组织音乐学院主要负责人、合唱指挥专业教师赴现场观摩,每校限2人;郑州市教育局可组织中小学合唱指挥专业教师参加观摩,限20人。各单位请于12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观摩人员反馈表发至邮箱:meiyujie_gy@126.com,联系人:成书帆,电话:0371-61876587、15093727916,并按要求领取观摩票、参加观摩。
四、其他要求
1、合唱团团员(名单见附件)所在单位和参演团队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按照排练、演出的时间和要求,组织安排相关教师参加。
2、河南省实验学校郑东小学、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要做好集训期间的排练及后勤保障工作。有关经费由教育厅合唱团专项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3、各参演团员、团队在排练、演出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活动,确保排练、演出圆满成功。
4、各参演团队和观摩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预案,确保新年音乐会各环节安全有序。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