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报告的通知
教办社语〔2023〕44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中期检查报告(简称中检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22年之前获教育厅批准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研项目,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二、中检主要内容
中检以各类项目结项要求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项目编号等。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中检材料填报流程
本次中检工作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实施,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系统将于2023年12月18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登录进行填报。
2.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1月5日前,在线填写提交《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 ),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其中,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的扫描件;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采纳批示、项目、奖项等上传相关证明/证书的扫描件)。
3.高校社科管理部门须在2024年1月15日前,对本单位所提交的相关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上报。
四、其他要求事项
1.各高校社科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各类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对《中期检查报告》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督促各类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将予以全省通报并撤项。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结项鉴定和后期经费拨付的重要参考。
联 系 人:张娇 谢婷
联系电话:0371-69691987 69691895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