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办基〔2023〕44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批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的通知》(教办基〔2023〕296号)文件要求,经各地推荐,省级初评、复评和实地评估等环节,认定新乡市第一中学语文学科等9个学科为省一级学科基地,商水县第二高级中学语文学科等37个学科为省二级学科基地。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科基地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条件保障,发挥学科基地在区域内基础教育学科教学高地的作用,提升区域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建设一批市、县级学科基地。各学科基地所在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科基地建设,对学科基地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充分论证和优化,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统筹资源,将省级学科基地打造成为全省的课程开发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师资培养中心、教育评价中心、示范推广中心。
二、深化学科基地的实践与研究
学科基地要加强与高校、教科研机构、国家和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合作,开展基于学科的教学教研活动。要做好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探索创新课堂教学新思路新方法和科学的学科课程评价体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引导学生高质量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推动学校办出特色。
三、创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环境
学科基地要加强学科情境、专业特色、课程实施载体的建设,形成充分展现科学思想、学科思维、方法手段和文化品位的特色明显的学科教学环境。可依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建设指南(试行)》,围绕培养目标,结合学校规模、办学特色、师资状况,有选择地建设学科教室,满足实际教育教学和学科基地建设与研究需求。
四、丰富学生发展实践场所
学科基地要积极利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基地与实践基地的相关资源,开展学科共建活动,丰富学科建设内涵,加强学生对学科课程的体验和感知,引导学生在实践应用中巩固知识、增强技能,提升学生的学科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五、积极总结改革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每个学科基地每年至少确定1个教育教学科研课题,3年内至少完成1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形成较为突出的课程改革、育人模式改革的成果。每年要开展1场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教科研交流活动等,带动全省普通高中学科建设,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加强课程基地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注重理论提升,推动实践创新,切实发挥学科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省级学科基地创建周期为3年,实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3年综合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创建期间学科基地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降级或淘汰;对于学科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给予增补。省教育厅将统筹资源,加强对省级学科基地建设、发展的工作指导。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