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河南农业大学等33所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3〕431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281号)要求,我厅组织了部分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结论及运用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信阳师范大学、中原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河南城建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洛阳理工学院、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河南开放大学、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京林业大学、长安大学等30所高校评估结果为“通过”;郑州财经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评估结果为“不通过”;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停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参与评估。
评估通过的高校可继续在豫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在异地(异域)备案设立校外教学点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评估未通过的高校应在评估结果反馈30日内,制订提交《整改方案》,一年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查。停办高校应妥善安置在籍学生。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对评估工作不重视。个别高校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估工作不够重视,对于《指标体系》理解不到位,提供的支撑材料不能起到说明作用,高校对校外教学点指导力度不够,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过程性材料归档整理不规范。
2.教学落实不严格。部分举办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不严不实,面授课时偏少、实践实训环节薄弱、课程设置和授课内容普教化严重,没有充分考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特殊性。对教育教学缺乏质量意识,未建立起来完善的监督体系。
3.服务队伍不健全。部分举办高校继续教育服务队伍薄弱,个别高校甚至没有继续教育学院管理人员,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数量不足。部分高校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无法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效统筹。
4.资源建设不足量。部分举办高校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投入不足,网络课程资源适配性差、内容陈旧、更新缓慢、缺乏成人特色。有的高校缺乏资源建设长期规划,自主资源建设较少,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5.校外教学点管理不规范。部分举办高校校外教学点招生规模小、开设专业多、工作人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能力低,教学各环节落实不到位,教学材料归档管理松散。高校对于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指导不到位,主讲教师派出力度不足,学习服务支持不足。
我厅委托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逐一向各受评高校反馈评估意见,各高校均须按要求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6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坚持评估正确导向。各举办高校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2.严格落实教学环节。各举办高校应当进一步聚焦规范,落实教育部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环节的要求。要开足面授课程,充分利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3.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各举办高校应当进一步统筹校内师资力量,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和专职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认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特点,定期组织专职人员培训学习,建立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求的管理服务团队。
4.加大资源建设力度。各举办高校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投入,主动对接行业一线,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设一批“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网络课程资源,切实满足学习者夯实基础、增添新知的需求。要加大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进一步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
5.切实有效加强监管。我厅将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举办高校围绕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招生专业、科学布局校外教学点,持续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和校外教学点年检年报,加强全过程监管服务,进一步推进规范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