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科研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881号

2023-12-04 09:4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9号)的要求,为助推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夯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基础,提高全省社区、老年教育工作人员科研意识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科研骨干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

  承办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会议内容

  (一)专题学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十四五”期间社区、老年教育发展新内涵、新任务、新举措,解读教育部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专题学习做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学术研究的方法与技巧。

  (二)交流研讨

  为了更好地交流学习,会议安排与会代表在12月15日上午进行分组交流,请各单位派代表提前准备交流提纲。

  三、参会对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教研工作人员,部分立项2023年河南省终身教育课题和课程的单位负责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2月11日至12月15日(12月11日报到)

  报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国际大酒店(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117号)

  五、其他事宜

  1.会议期间的研修费(含培训资料费、食宿费、专家讲课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2.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angyuejian@jyt.henan.gov.cn。

  3.请参会学员在培训期间做好笔记,认真总结学习心得,于12月15日结业仪式前,将学习心得纸质版上交会务组。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

  王 凯 蔡 崇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联系人:

  江月剑 陈 颖 联系电话:0371-88810275 65900905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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