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3-11-23 10:17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号)要求,经各高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网络评审、专家评议、现场展示、专家终审等环节,按照分类评审原则,评选出“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和“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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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