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的通知
教办教科〔2023〕41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教教科〔2021〕116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第六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类别
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两类教育科研基地:一是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校(中小学、幼儿园)78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附件1的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实验学校(幼儿园)可直接申报。二是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区10个,各省辖市可推荐所辖县(市、区)申报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区,申报基地区的县(市、区)不再推荐本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基地校,省直管县(市)可直接申报基地区。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校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设有专门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学校至少开展2项县(市、区)级以上的全校性教育科研项目,参与教师达到学校教师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1项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学校教师有2项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省教育厅命名的省教育科研基地学校,本次不再申报。
(二)基地区申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来,区域性教育科研活动常态化,设有专门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有专项活动。
2.近3年来,至少开展2项市(厅)级以上的区域性教育科研项目,参与学校达到区域内学校总数的60%以上。
3.近3年来,承担并完成4项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近3年来,有4项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省教育厅命名的省教育科研基地区,本次不再申报。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将纸质申报表(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于2023年12月8日前邮寄至郑州市顺河路29号办公区516室,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至邮箱:Syjd516@163.com,邮件主题词:单位名称+申报第六批河南省教育科研基地,逾期不再受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核定后,由河南省教育厅公布基地单位名单并授牌。
联系人:周长春 杨印章
联系电话:0371-65900258 15738828428 13838173759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