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838号

2023-11-21 09:0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中职地市级年报”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 教育局编制和发布。“学校年报”由已有2023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下同)按“一校一年报”的要求编制和发布。“企业年报”由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联系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鼓励“一校多个企业年报”。

  二、编制格式

  年度报告按教育部“文本编写说明要求”以第三人称编制,须为word格式,并以“.docx”后缀命名,学校统一命名为:《XX学校质量报告(2023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名为:《XX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企业统一命名为“XX(企业+联系院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

  三、发布与报送

  1.网站发布。“中职地市级年报”“学校年报”“企业年报”提交平台前均要在本单位官方网站首页发布,鼓励各市县、学校以多种媒介出版发布质量年报。

  2.网上提交。各地、各学校可于2023年11月27日起登录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填报系统(网址:edu.zwdn.com),按照平台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要求,填写年报公开网址和数据表,按照文本编写说明要求编制年报,并以PDF格式上传平台。“中等职业学校年报”“中职地市级年报”“高等职业学校年报”和“企业年报”于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

  3.公文报送。各地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本年度质量报告以正式公文报送,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各地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写《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地教育局同时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10日前与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有关要求

  1.年报内容充实、紧扣主题、可读性强,通过数据分析、具体举措、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内容描述,格式上应做到文字、图、表相结合。

  2.“学校年报”须附“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年报首页。

  3.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负责人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

  4.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市级年报”和“院校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对未按规范要求、规定时间完成年报编制、发布、报送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年报数据填报、编制工作将作为教育厅对各地、各学校管理、考核、奖补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1.教育厅职成教处:刘东洋,0371-69691983

  2.高职年报联系人:李 勇,0371-60867935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鹏程大道56号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电子邮箱:767991413@qq.com

  3.中职年报联系人:朱文彬,0371-65900938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院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413室

  电子邮箱:1916941594@qq.com


  附件:1.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2.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3.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情况汇总表

  4.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负责人信息表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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