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下达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立项计划的通知
豫教工委〔2023〕256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45号)要求,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严格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共立项40项,其中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36项。现将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5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
立项时间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研究期内达到结项条件的,鼓励提前结项。
二、资助经费
重大项目首批启动经费15万元,重点项目首批启动经费4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须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结项要求
(一)重大项目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主持人至少2篇);
3.新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及以上;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及以上;
5.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党政机关采纳或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省级及以上内参刊物采用或在人民网、光明网等主要官方媒体刊发推介或搭建省级数据库平台等。
(二)重点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出版学术著作1部,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至少1篇)。
以上结项成果均须标注“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字样和项目编号。
四、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负责项目中后期管理,要及时落实学校配套经费保障项目实施,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研究。
联 系 人:张 娇 0371-69691987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