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舞蹈编创培训班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3〕82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豫办[2022]7号),发挥舞蹈艺术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提高全省学校美育课程和社团活动质量,经研究,我厅将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舞蹈编创专项培训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本次培训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承办,培训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至24日。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本次培训班60人,培训对象为全省各地市师德良好,业务水平较高,在当地能起到骨干作用的普通中小学在岗美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培训内容与课时
舞蹈编创培训将以校园舞蹈教学理论、编导技法教学、主题创作、舞蹈作品排练、参训学员舞蹈作品指导等为主要内容,采取理论、技法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手段进行。理论课程20学时,实践与观摩课程20学时,共计40学时(参训学员需提交本校学生舞蹈团两年内舞蹈作品一件;实践课服装需自备)。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参训学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授课教师的往返交通、食宿及课时费均由主办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1.此培训项目学时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培训作为当地中小学美育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要按照省级培训班项目设置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参训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切实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
2.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精心制定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设计,选聘优秀授课教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参训人员的学习、生活安排,切实加强学员安全管理,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参训学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遵守承办学校的各项管理。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11月15日前以省辖市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参训人员报名表扫描件和Word文件报送至承办单位,并通知参训学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
联系人: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张老师,电话:15565070309,邮箱:786936179@qq.com。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