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23〕393号

2023-11-03 17:5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高等学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为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我厅决定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自查和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各高校执行和落实2019年至今现行的教育教学综合性文件,以及聚焦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践等人才培养关键核心要素高质量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围绕课程思政、智慧教学、特色学院、“四新”建设、教学改革实践、创新创业教育、产教融合等人才培养关键重要环节改革的专题性文件的有关情况。

  二、自查重点

  各高校应对照现行高等教育教学文件组织自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校级层面落实文件的制定修订、相关文件规定的任务和要求的执行及落实效果等情况。

  (一)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是否有一流专业建设相关文件措施、建设规划和经费保障,推进成效如何;是否建立了专业结构动态调整优化中长期规划、推进机制、保障措施,推进成效如何;是否在首届学生毕业前对照相关标准,对本校新设本科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评估自查;是否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制定了校级层面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以及保障措施,推进成效如何;是否有满足人才培养所需的教师队伍、办学条件。

  (二)教师发展。是否建设有教师专业发展平台,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有建立有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支持保障和成效如何;是否建立有高校初任教师培训制度和上岗审核制度,实施成效如何;是否建立有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制度措施,并明确教授承担本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落实成效如何;是否建设有教师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成效如何。

  (三)实践教学体系。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大学生创新实践和学科竞赛体系,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建设有数量充足、开放共享的校级实践教学平台和校内实验室以及科学完善的建、管、用、评制度,实施成效如何。

  (四)课程思政建设。是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教学育人全过程,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修订了全校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明确了大纲中每门课程除专业知识培养目标外的课程思政育人目标,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建立了课程思政样板课、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成果推广的政策措施,实施成效如何。

  (五)智慧教学建设。智慧教学应用覆盖率,推进和保障措施以及使用成效如何;是否建立有提升教师智慧教学能力的相关培训机制,成效如何;是否有推动教师充分利用智慧化手段开展教学的制度措施,成效如何;是否建设有高质量、多形态、高效率的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建立了基于智慧教学的评价体系,成效如何。

  (六)特色学院建设。是否按照国家、省、教育厅的要求部署,积极探索、整合资源、着力筹建各类示范性特色学院,推进和保障措施以及实施成效如何。

  (七)“四新”建设。是否有推动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的系统部署、具体举措和保障措施,工作成效如何。

  (八)创新创业教育。是否将创新创业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有科学健全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保障措施和成效如何;是否出台了鼓励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及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项激励政策,成效如何;是否建有针对教师创新创业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体系,保障措施和实施成效如何;是否建设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和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保障措施和实施成效如何。

  (九)产教融合。是否出台有鼓励教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研究的政策措施,实施成效如何;是否积极探索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是否通过产教融合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的改革创新,保障措施和实施成效如何。

  (十)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是否按照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未来学科和法治类、设计类人才等急需特需人才培养,保障措施和实施成效如何。

  (十一)教学改革实践。是否积极开展诸如研究性教学、通识教育、书院制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保障措施和实施成效如何;是否建立有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制机制,是否有持续提升教学质量的制度措施,成效如何。

  三、组织实施

  各高校对照2019-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文件清单(附件1)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教学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完成学校自查材料撰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评选出文件落实示范标杆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查工作与加强教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全面提升。

  (二)各高校在自查工作中既要肯定成效、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认真改进提升。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开展抽查,并视情况将各高校落实与整改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进行通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于11月3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查表(附件2)、自查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3)及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指定地址,以上三类材料分别装订。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luying@htu.edu.cn。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白威涛、王灵修

  联系电话:0371-69691033、69691977

  材料报送联系人:卢盈

  联系电话:15037369699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110办公室(如需邮寄,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邮编:453007)。


  附件:1.2019-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文件清单

  2.2019-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文件执行和落实情况自查表

  3.××大学(学院)执行和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文件情况的自查报告(格式与要求)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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