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202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师〔2023〕392号

2023-11-03 10:38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全省工作规划,现就做好我省2024-202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证条件

  (一)申报专业有连续三届(含)以上毕业生。

  (二)申报专业办学量化指标基本达到第二级监测标准。

  (三)申报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在人才培养中落实产出导向的理念,基本上构建了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报专业按照认证标准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满2年。

  (四)申报专业依据认证理念,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清晰并能完全覆盖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构建了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体系,建立了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等达成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机制并已经实施。

  二、申报认证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高校在梳理本校师范类专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师范类专业建设规划,在申报限额(见附件1)内,遴选确定本校拟申请认证的专业,填写《河南省2024-2025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在“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上传2024年度认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和支撑材料。

  (二)省级遴选。按照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2025年全省计划对100个左右的本、专科师范类专业进行第二级认证。我厅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各单位申报专业实际建设情况和支撑材料质量,择优确定2024年度、2025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业。

  (三)实施认证。省教育厅按照有关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要求,对确定的有关高校师范专业进行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意义,统筹做好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有关工作规划,加大对师范类专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师范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师范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从源头上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各单位要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附件2的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我厅教师教育处,并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上传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和支撑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2025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和支撑材料上传工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师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张会敏 李社亮,电子邮箱:lisheliang@jyt.henan.gov.cn,电话:0371-69691770。


  附件:1.2024-2025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各单位申报限额一览表

  2.2024-2025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业申报汇总表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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