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11-03 09:5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为全面提升新时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据《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职责、监测预警、师资队伍、联动机制、成果应用、保障机制等重点方面的工作要求。


  根据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特征、新变化,聚焦当前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实施意见》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作出了系统安排,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师资队伍、协同机制、科学研究、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涵盖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各个环节,并针对每一方面制定了任务目标,十分具有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南。


  《实施意见》指出,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与“五育”教育深度融合,全面融入学生成长服务之中。要立足人才培养目标,从育人全局中思考谋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破除单一部门推进、单项工作开展的工作思维,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更好发挥心理育人功能。如建设精品课程、进驻网络平台、优选心理测评工具、完善危机预警机制、加强理论研究转化、建立多元化联动机制等举措。


  《实施意见》根据各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情况,对心理普查和心理测评工作开展频次、范围、要求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同时加强理论研究转化,推动建设若干布局合理的研究中心,组建跨校研究团队,建立校级协同机制。针对“复学评估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求,即高校要成立由院系分管领导牵头,心理咨询师、精神专科医师、辅导员、法务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心理评估小组。


  在政策运用方面,文件针对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校医合作、家校协同、条件保障等进行了政策性、制度性安排,尤其是专职人员的身份定位、发展通道、职称评审、工作量计算等之前相对模糊、标准不一的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有效破解了当前各高校工作中存在的制约瓶颈。同时,《实施意见》对及时有效保护学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医院与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学校开设“家长课堂”,加强家校联动、校地联动等措施。


(思政处/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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