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官方详解来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成为当前全社会的共识。2023年4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标志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特征、新变化,聚焦当前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教育职责、监测预警、师资队伍、联动机制、成果应用、保障机制等重点方面的工作要求。文件既有特色亮点又有政策创新,既有整体部署又有具体指导,构架清晰、目标明确、任务翔实、措施精准,充分体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准确研判和高度重视,为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机制、路径、措施的支撑和指导。

  一起来看关于《实施意见》的文件解读

  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文件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作出了系统安排,工作理念从局部思维向整体视角进行转变,十分具有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南。

  1.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性。

  文件强调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对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与“五育”教育深度融合,全面融入学生成长服务之中。高校要立足人才培养目标,从育人全局中思考谋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破除单一部门推进、单项工作开展的工作思维,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更好发挥心理育人功能。

  2.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系统性。

  文件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师资队伍、协同机制、科学研究、工作保障7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涵盖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各个环节,且针对每一方面制定了任务目标,既有层次分明、衔接贯通的系统架构又有清晰明确、目标突出的具体任务,构建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完整体系和链条,对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性。

  文件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常规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新时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如建设精品课程、进驻抖音B站等网络平台、优选心理测评工具、完善危机预警机制、加强理论研究转化、建立多元化联动机制等举措,均是根据当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强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社会变革和学生实际需要,善于求新、积极求变,不断更新工作理念、丰富工作形式,拓展工作路径,提高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延展性,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正确认识《实施意见》的核心要求

  文件对基础性工作细化了标准要求,对重点工作领域作了安排部署,对突出问题制定指导规范,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扩展工作空间,切实强化心理健康工作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障力度。

  4.规范开展心理测评。

  文件根据各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情况,对心理普查和心理测评工作开展频次、范围、要求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规范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第一手资料,能够提高心理疏导干预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助于心理健康教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与风险进行早发现、早干预,提升心理干预的效度。

  5.加强理论研究转化。

  文件既立足具体实践层面,也着眼理论研究层面,推动建设若干布局合理的研究中心,组建跨校研究团队,建立校级协同机制,有利于集中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优质资源,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前沿性、探索性、实证性研究;有利于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科学指导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开展;有利于总结凝练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河南范式。

  6.关注工作薄弱环节。

  文件针对“复学评估机制”提出要求,即“高校成立由院系分管领导牵头,心理咨询师、精神专科医师、辅导员、法务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心理评估小组”。文件针对当前高校对心理问题返校复学没有统一的评估认定标准,存在执行难、落实难,标准不统一、评估不客观的突出问题,提出要对心理问题学生复学进行科学专业的评估,细化了评估方式、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链条,帮助高校开展标准化评估工作,补足工作短板弱项。

  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政策运用

  文件针对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校医合作、家校协同、条件保障等进行了政策性、制度性安排,尤其是专职人员的身份定位、发展通道、职称评审、工作量计算等之前相对模糊、标准不一的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有效破解了当前各高校工作中存在的制约瓶颈。各高校要认真理解领会文件中的政策内容,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激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7.提高专职队伍待遇保障。

  文件指出“各高校应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并在第11条中为畅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发展渠道在“职称评审机制”“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特殊性”“工作量的认定”等方面提出若干明确的实施意见,有效破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面临的职业定位模糊、职业发展通道不宽等现实困境,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提供了政策支持,拓宽了发展路径,使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实现破题突围,有力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的发展。

  8.制定专兼职队伍业务能力标准。

  文件提出“兼职教师须具备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经验,按照师生比(包括研究生)1∶500标准配备,且每周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相关咨询工作半天以上或每年30小时咨询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专业保障,“应适时安排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接受督导,并提供经费支持”。以往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主要是对专职队伍提出能力提升和培训实践要求,该文件拓展到对专兼职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技能的培训与实践进行要求,帮助高校对兼职队伍的管理考核,提升兼职队伍的能力水平。同时根据心理健康教育队伍提升具备专业教学和具体实践能力的需要,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9.强化家校医三方协调沟通机制。

  文件对及时有效保护学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医院与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学校开设“家长课堂”,加强家校联动、校地联动等措施。文件体现出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是教育领域的工作,更是家庭、社会、政府的责任。文件提出的相关措施帮助和促进高校建立学校为主、家校协同、校地合作、校医联动的协调沟通机制,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沟通渠道,为协助家庭重建人际支持系统、完善分级诊疗和转介方案、争取良好社会支持提供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