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教办基〔2023〕171号

2023-09-27 10:4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118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2017年认定的30所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按照科技、人文、外语、艺体、综合高中5种多样化发展类型进行转设评估,郑州外国语学校等22所高中评估合格,予以转设;其余8所高中评估不合格,需进一步整改。现将新一轮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新一轮,下同)建设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高中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破解我省普通高中“同质化”发展难题、促进高中办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工作举措和抓手,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做好政策、条件保障和智力支持,在经费拨付、招生批次设置、课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要结合本地高中学校特色和学科基地建设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建设市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引导县级建设特色高中,形成区域内学校特色化错位发展布局。

  二、积极探索,形成经验

  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多样化发展方案,积极践行科学育人观念,围绕学校特色发展类型,依托学科基地建设,打造特色课程资源、构建特色课程体系。要主动与高校、企业、社区、教研等部门合作,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学生培养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要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总结多样化办学经验,每年要组织一次特色发展交流活动。要对口帮扶薄弱县域高中,开展校长、教师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活动,带动薄弱县域高中发展提升。

  三、加强管理,提升质量

  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采取省、市、县三级管理共建机制,坚持省级统筹,落实市县主体责任。第二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将从市级示范校中推荐,同时至少要有一个和学校特色相关的省级学科基地。省教育厅对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采取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每年一次过程性考核和3年综合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及时予以调整。将加强对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建设的指导,定期组织学校赴先进省份进行跟进式深度研修,开展全省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的交流活动,遴选典型案例。

  省教育厅对8所评估不合格的学校给予一年的整改创建期。各整改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创建省级学科基地,并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探索出学校可落地的多样化发展工作路径。省教育厅将于一年后对整改单位进行复评,复评通过的授予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称号。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新一轮)名单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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