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基函〔2023〕70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河大附中、河师大附中、省体育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新课程新高考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丰富高中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省教育厅将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社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指导下定期开展活动,激发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能力特长,对繁荣校园文化、形成学校特色、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等发挥积极作用。
2.社团管理机制健全,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社团活动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活动效果和反响良好,在创新人才培养、助推学校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社团在学校有关部门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规模,取得过相关省级荣誉至少2项,取得的成果便于展示。
二、征集类别
结合高中社团的性质,将社团分为文化类、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实践类、志愿服务类等类别。
三、推荐流程
1.学校申报。学校根据推荐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积极申报,认真填写《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社团优秀案例材料(以视频、音频或照片等形式)。
2.各地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征集类别择优选拔推荐,并填写《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其中,各省辖市每个类别推荐3个社团,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每个类别推荐1个社团,相关厅属中学可选择其中的类别进行推荐,每个类别不超过1个社团。
3.省级评选。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确定一批普通高中学生社团优秀案例,并适时举办首届普通高中学生社团文化节,展示优秀社团风采。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各地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建设和展示工作,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对各学校上报的案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优秀案例。
2.按时报送,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地于10月16日前将社团优秀案例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等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uozc@jyt.henan.gov.cn,纸质版材料使用邮政快递邮寄。
联系人及电话:赵 琼 罗子超 0371-69691899
收件地址及电话: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19103797762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