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
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23〕338号
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河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本科高校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名额为200名左右,实行限额申报(见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各高校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我厅将对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或终期考核完成效果较差的高校,进行全省通报并核减下一年度申报名额。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请报送学校推荐汇总表一份,申请人纸质材料各1份(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高校于10月23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为方便工作安排,请明确一名学校职能部门联系人加入河南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管理QQ群:598962420。
联 系 人:陈庆峰 赵万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855
电子信箱:chenqingfeng@haedu.gov.cn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校区416房间(联系人 张云玲,电话0371-66080653,18538762305。)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