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69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30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首批立项建设的30个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附件1)。
二、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自评。各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标准》(附件2),认真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和典型案例。自评报告中应包括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建设成效、特色与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专家实地验收。省教育厅将组成专家组,通过查看建设材料、入校(企)实地查看、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对各建设单位的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三)确定验收结果。省教育厅综合学校自评和专家验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验收通过的认定为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验收暂缓通过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验收仍未通过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验收不通过的示范点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自评。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验收标准》的要求严格开展自评工作。各建设单位在自评中,要逐条对照梳理,实事求是准备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对自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真总结,推出典范。各建设单位要以本次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为职业院校推进现代学徒制建设提供借鉴。为充分发挥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将在专家验收推荐的基础上,适时将各建设单位的典型案例结集印发全省职业院校。
(三)持续推进,务求实效。各建设单位要加强政策学习与研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排查解决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建设,确保“十四五”末,现代学徒制培养规模达到要求。
四、材料报送
各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指定地点,同时发送自评报告(Word和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典型案例(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刘东洋 0371-69691983
材料报送:周 莉 15937139886
地 址:河南省中牟县青年西路38号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邮 箱:hnzhichengjiao@163.com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