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名单的通知
豫教工委〔2023〕201号
2023-09-08 10:47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素质和能力,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和实效,推动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15号)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新一批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遴选工作。在各高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南理工大学刘小梅辅导员工作室等10个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珍惜机会,对照《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完善落实工作室建设方案,积极围绕建设方向常态化开展工作,针对学校当前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形成一批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的成果,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2.各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所在高校,要大力支持工作室建设,在政策、场地、队伍和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管理指导,充分发挥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整体建设。
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给每个辅导员工作室拨付 3万元支持经费,并全程对工作室进行督促指导,加强过程跟踪与评估,每年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取消建设资格,以更好发挥各工作室在全省高校的引领示范作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