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
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641号

2023-09-07 10:5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号)要求,为充分发挥获奖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以优秀成果带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做好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工作,对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届获奖成果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我省职教系统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各获奖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本单位获奖成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并积极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有关宣传推广工作;其他职业院校要深入学习借鉴,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激励教师潜心教学,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良好氛围,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搭建一个平台。依托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开设专栏,搭建教学成果奖资源服务平台,通过文字、视频等形式推广获奖成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成果资源列表,提供开放式学习平台,为广大职业教育教师学习提供“菜单式”服务,以数字化推动优秀成果惠及更多职业院校和师生。

  (二)汇编一本成果。遴选汇编优秀教学成果,各获奖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有关获奖成果进行提炼总结,形成面向一线教师、适合学习推广的一系列文字和视频介绍材料。材料应突出实效,着重介绍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具体方法,成果的创新点和实践推广应用效果,成果研制和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等内容,旨在与职教系统分享心得,推广经验,供教学、管理工作者学习借鉴。每个获奖项目成果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不超过3000字。

  (三)开展一轮交流。开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专题交流会,组织获奖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分享成果、交流经验,与职业院校的教师深入交流。拟于11月在全省分中职、高职按区域组织开展四场专题交流会,分别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承办。其中,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承办的交流会主要面向地市教育局和省属中职学校,其余交流会主要面向高职院校。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推出一批报道。依托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厅微信、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和其他媒体,有针对性选择部分成果进行深度访谈和报道,并对各获奖单位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持续跟踪报道,以展现获奖成果建设培育过程和实践应用效果,挖掘成果完成人特别是一线教师教书育人、推动教学改革的先进事迹。视频材料横屏录制,要求主题明确,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无水印,不得出现广告以及其他无关标识等内容,适度搭配音乐、字幕、特效等。视频须为MP4高清格式,视频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1920*1080P,每条视频的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0MB左右,或者5分钟以内。

  三、工作要求

  获奖成果宣传推广工作是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获奖成果完成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充分展示获奖成果,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请各获奖单位于10月13日前报送获奖成果总结及宣传材料(文字材料和视频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为“学校全称+获奖成果名称”)。各院校宣传推广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确定下一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刘东洋 王真真 0371-69691878

  邮 箱:zcjc@jyt.henan.gov.cn


  附件:1.河南省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2.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交流会信息表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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