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办职成〔2023〕307号

2023-09-01 10:3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就举办202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一)项目设置与时间安排

  竞赛设学生组、教师组,包括学生组赛项88项、教师组赛项10项(见附件1,包括每年赛项、双数年赛项、公共基础赛项)。不设师生同赛项目。省级竞赛原则上于2023年10月-11月期间举办,具体竞赛时间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和有关情况进行安排。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是2023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指导老师和学生须为同校在籍。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省级竞赛。参赛教师为在职教师(包括在编在岗教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连续全职在参赛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教师)。鼓励参与高职学校教育教学的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参加国赛情况根据国赛规定)。

  (三)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实行学校初赛、省级竞赛(以下,部分简称“省赛”)的形式进行。

  1.学校初赛。各学校(包括高等职业学校、部分举办专科教育的本科高等学校,下同)都要举办技能竞赛活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竞赛工作,按照专业全覆盖的目标,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科学合理设立竞赛项目,组织班级竞赛、年级竞赛、院系部竞赛等,积极动员学生和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把竞赛活动与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在全员参与竞赛、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推荐选手参加省赛。要通过表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工作者等,激励、调动师生参加竞赛活动的积极性,以竞赛方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学校要长期、全面规划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动员专业教师参加校级竞赛,分年度实现全员参与,提升全体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应采取梯队、分层等方式,合理安排专业教师参加省赛。

  2.省级竞赛。省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项目竞赛规程参照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颁布的竞赛规程,根据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可以适当调整。

  省级竞赛学生组参赛队数,在参照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要求基础上,原则上2022年省赛同赛项或相近赛项参赛30所学校左右及以上的赛项,每赛项每校可报1-2个代表队;2022年省赛同赛项或相近赛项参赛15至30所学校左右的赛项,每赛项每校可报2-3个代表队;2022年省赛同赛项或相近赛项参赛15所学校左右及以下的赛项,每赛项每校可报3-4个代表队。具体情况参照各赛项竞赛方案。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要求,参考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的赛项规程要求。

  省级竞赛教师组参赛队数,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或参照学生组竞赛相关要求。省级竞赛的教师组竞赛与学生组竞赛同校同时不同场进行。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系统观念办好各项赛事活动。省赛承办单位应聘请专家在赛前举办赛前培训或说明会;加强赛中各项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协调选手赛前熟悉设备、场地等竞赛环境,安排竞赛同期活动(如论坛、讲座、报告会等);赛后举办赛项总结会。省教育厅将加强对赛项事务的督导。

  (四)竞赛评判与奖励

  1.评判工作。各赛项的评判标准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相关教育教学标准为依据。省赛各赛项的专家裁判组、仲裁组、监督组,由省教育厅聘请职教专家、学科带头人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专家,以及竞赛专家、技术能手等组成,负责评判和仲裁、监督工作。

  2.奖项设置。省赛学生组设个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师组设个人奖。个人奖的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30%。对竞赛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个人赛,每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团体小组赛,每组限1-2名指导教师)。

  (五)竞赛保障

  1.竞赛经费。省教育厅设专项经费作为省赛活动经费,承办学校应当安排部分经费支持承办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命题费、评审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场地使用、赛场服务、耗材费等费用,给予伙食补贴等。学校组织竞赛活动,竞赛经费由各主办单位自筹。参加省赛的参赛学校不缴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2.安全与保障。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安全责任,确保竞赛全过程的安全有序。要对竞赛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严格审查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

  3.教学研究。加强技能大赛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开展大赛成果与资源转化,推动技能大赛服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和学生。

  二、征集承办单位

  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以下,简称“国赛”)竞赛要求的条件,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406号)有关承办条件,征集省赛赛项承办单位。鼓励企业单独或与学校联合承办省赛赛项。

  (一)每年赛项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办职成〔2020〕173号)进行遴选。在遴选工作中,以参加国赛获奖成绩作为承办省赛的优先条件,即:

  1.参加国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按获奖成绩排名优先承办该赛项省赛(亦可以不承办)。

  2.参加国赛获得三等奖,有其他学校申请承办,优先其他学校承办该赛项省赛;优先顺序参照国赛成绩顺序。

  3.在国赛中没有获奖,除特殊行业赛项,视为放弃承办该赛项省赛的资格。

  4.在同等条件下,向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省级“双高工程”建设学校顺序倾斜。

  (二)双数年赛项

  1.有一所学校申请承办,直接选定该校为承办单位。

  2.有两所及以上学校申请承办,选定承办单位的顺序为:

  一是竞赛成绩优先。根据赛项申请承办学校“相关专业类”“有关赛项”的“近三年”来本校取得的国赛(指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优先选定获得国赛一等奖的学校;无国赛一等奖,则选定获得国赛二等奖的学校;依此类推。

  如无国赛成绩,则考虑赛项申请承办学校的世赛(世界技能大赛)、省赛(包括河南省教育厅参与联办的省赛、金砖大赛)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

  如无国赛、省赛成绩等,则考虑赛项申请承办学校的行业赛(指全国行业技能大赛)成绩、其他“相关赛”成绩;按成绩高低顺序。

  以上以竞赛成绩为主要选定依据时,重点参考与申请承办赛项的“相关性”。

  二是专业建设为辅助。在以上述竞赛成绩不能选定承办学校时,则考虑赛项申请承办学校的相关专业建设情况,参考学校取得的相关专业其他成绩等。

  三是双高建设为补充。考虑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学校、省级“双高工程”建设学校等。

  3.无学校申请承办的,通过征询意见,选定承办学校。

  公共基础赛项参照双数年赛项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省级赛项承办申请表》(附件2)。其中,每年赛项在2023年国赛相关赛项结束后参照获奖成绩顺序申报承办;我省获得国赛一、二等奖放弃承办省赛赛项的学校,应在10月1日前报送放弃承办的申请材料;省教育厅通报后,申请承办相关赛项省赛与获得国赛三等奖、未获奖赛项省赛的承办单位,将申报材料打印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hnzhichengjiao@163.com。双数年赛项同时申报。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刘东洋 王真真

  电话:0371-69691878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楼D822室

  三、河南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事项

  本次大赛的省级竞赛同时也是河南省参加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选拔赛。参照2024年国赛规定的项目、队数和人数,按照本次大赛的竞赛成绩,确定我省参加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的备赛选手。对于没有举办省赛的国赛竞赛项目将举办选拔竞赛,或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届赛事成绩等,选定有关学校确定选手直接进行强化训练,参加国赛。如果国赛项目有所调整或有其他工作需要,我省将结合实际对省赛项目、选拔赛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省级竞赛方案、选拔赛举办时间等其他相关事宜,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即时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发布。


  附件:1.202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省级竞赛项目

  2.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省级竞赛赛项承办申请表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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