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2023年度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试点项目的通知
教办师〔2023〕299号
洛阳市、南阳市、信阳市教育局,信阳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河南开放大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3年度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学历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洛阳市、南阳市、信阳市所属县区。
二、试点院校
信阳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
三、名额分配
2023年全省遴选2000名左右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校工作的专科学历教师参与学历提升项目(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学员遴选
有意愿的乡村教师填写《河南省2023年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申请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确定人选。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河南省2023年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3年9月3日前报省教育厅。
五、实施程序
(一)报名。通过遴选的乡村教师2023年9月3日前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于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所在地师范院校的学历提升工程专项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考前辅导。通过报名的乡村教师要及时关注河南教师网络学院(https://www.hnjswlxy.cn/)关于学历提升工程考前辅导安排,按时参加辅导课程学习。
(三)考试入学。通过报名的乡村教师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参加统一考试,被所报考师范院校录取后,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四)培养毕业。被录取的乡村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获得河南教师网络学院组织的培训项目结业证书,达到所就读师范院校毕业要求,获得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学位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和试点高校要从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试点项目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遴选、培养、培训各个环节,努力把试点工程打造成亮点、建设成品牌、培育成特色,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明确教师参与学历提升工程的激励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将乡村教师学历提升的方法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位教师,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积极参与。
(三)搞好服务保障。乡村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期间仍在原乡村学校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各项工资待遇不变。各乡村学校要加强对参加学历提升教师的日常管理,适当减少并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培训等提供支持。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省教育厅:邱长林,电话:0371-69691697
河南开放大学:王超超 邵志刚,
电话:0371-58525570,0371-57161550
请各地将加盖省辖市教育局公章的《河南省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名单汇总表》(附件3)邮寄至河南开放大学,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36号。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