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公布
全省市、县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绩效评价情况的通知
教资助〔2023〕26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强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河南分行”)从5月8日至21日,对全省各市、县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见“教资助〔2023〕65号”文件),现将评价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情况
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资助中心)自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评、专家组复评和专家组实地查看”4个阶段综合评价,确定郑州市惠济区等139个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开封市杞县等29个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优秀率82.74%(见附件)。绩效评价情况显示: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申请发放和贷后管理规范有序,宣传方式丰富多彩,诚信教育成效显著,助学贷款工作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机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中发现部分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在或面临撤并、更名后无资助字样、无独立法人等情况,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要求不一致,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
(二)专职队伍不稳定。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编制数配备到位,存在兼职、空缺、身份不明确、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职责衔接不够、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亟需提高等问题。
(三)办公场所不规范。个别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档案室建设不规范,不能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
(四)应急预案实施和诚信教育活动开展不规范。部分市、县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演练缺乏针对性,诚信教育活动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实际效果欠佳。
(五)贷后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市、县对贷后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自付本息回收计划,存在临期回收工作量大,自付利息本金逾期率较高等情况。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重点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各地教育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贯彻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重要决策部署,持续关注学生资助部门改革事项,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维护机构队伍稳定性,配齐配强专职人员,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确保脱贫攻坚结束后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二)进一步加大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省市两级要进一步加大生源地贷款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避免贷款受理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各市、县要进一步强化“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教育局—乡镇中心校(高中学校)—村小学”多级协同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本息回收计划制定、毕业确认、信息变更、还款提醒、逾期催收、档案留存等工作。本息回收情况将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附件:河南省2022年度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绩效评价结果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