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542号

2023-08-04 09:4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主动挖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及时凝练总结做法成效,积极展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成果,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我厅将适时开展调研,择优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真真,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zcjc@jyt.henan.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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