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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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2023-08-03 11:4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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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
- 信息类别:教师招聘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5名。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已形成“一校、两地(郑州市、开封市)、三校区(郑州校区、开封北院校区、开封南院校区)”的办学格局,主校区在郑州市中原区。学校是河南省省级骨干高职院校、省级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总占地面积875亩,建筑面积30.97万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121个,各类图书资源总量达545.22万册。设有9个二级学院,1个本科部(与郑州轻工业大学联办),5个教学部(中心),全日制在校生达190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8.1万余名高端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各类从业人员6万余人次。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主管人事、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详见附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过教育部门的认证);
6.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8.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ati.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方案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hnyyrsc@126.com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数学+孙**)。
3.报名材料
(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聘,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请备注好名称及排好序号,如因应聘人员发送材料与本人所填报名登记表不一致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试讲与答辩)。面试满分100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
学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与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议,经党委会决议通过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等其它待遇按照《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应院人〔2021〕106号)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638399(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7674258(学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