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推荐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成员的通知
豫教工委办〔2023〕2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教材〔2020〕5号)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拟成立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专家指导委员会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是我省教育领域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专家队伍。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专家委员组成,每届任期4年,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情况可进行调整。
二、工作职责
(一)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对我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重要决策进行前期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指导我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组织开展经验总结和交流,推动学科建设;
(三)定期开展全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状况调研、监控和监督检查,形成评估分析报告;
(四)组织国家安全教育的科学研究以及教学实践成果的评审和鉴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骨干培训工作;
(五)承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委托的关于国家安全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工作任务。
三、推荐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熟悉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四)积极支持工作。各推荐单位要积极支持教指委的工作,并为委员提供参加委员会工作的必要保障。委员每年能义务承担1-2次教指委赋予的工作任务。
四、推荐办法
专家成员由各地各校推荐。其中主任委员应为长期从事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咨询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政领导;专家委员应为从事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的一线教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有意愿、有相关专业背景能力和水平的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推荐名额5名、直管县(市)推荐名额2名,由各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实验学校(单位)推荐名额2名,由各校汇总上报。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不得附加推荐调减,认真组织填写《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和推荐材料纸质版1份报南阳理工学院(通过邮政EMS寄送),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包括表格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发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厅联系人:方治强 李军伟 0371-69691264
南阳理工学院联系人:牛凯 0377-62232550
邮箱:34429064@qq.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南阳理工学院。
附件:1.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河南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