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三位一体” 推动校园保险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2023-07-04 11:56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近年来,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持续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扩大校方责任保险覆盖面,构建全方位风险防范屏障


  2005年起,济源教体系统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并持续加强校方责任险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及时总结运行实施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各方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校方责任保险全学段整体覆盖、全方位立体推进、全时段无缝衔接。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非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自筹资金负担,民办学校按照“谁办学、谁支付”原则,由举办者出资投保,做到应保尽保、在校必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校。近年来,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主动顺应新时代素质教育内容及形式越发新颖多元的发展趋势,逐步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将研学旅行及校方组织安排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纳入保险责任范畴,完善投保学校风险屏障,减除学校的后顾之忧。同时,针对学校在新学期开学较早、提前进行军训等情况,专门研究制定“暂保制度”,将每年学生未正式投保之前的8月20日至9月30日规定为“暂保期”,其间学生发生的一切伤害案件按已投保执行,有效避免学生学段转换中的保险“空档期”。目前,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正在探索推进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领域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风险保障。


  二、调整保费及赔偿额度,增强办学安全兜底保障能力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整体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原有保费及赔偿额已不能满足理赔需求。为切实减轻学校及家庭的负担,2020年,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基层学校校长、家长代表及法律人士参与听证,参照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济源实际情况,审慎制定《济源校方责任保险保费及赔偿额度的调整方案》,将校方责任保险保费由原来的“5+3”调整到“10+3”,将学生校方责任保险死亡赔偿额度由30万元提高为限额60万元,将每个学校每次事故最高限额由450万元提高为1000万元;将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死亡赔偿限额由3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将伤残赔偿限额由40万元提高为70万元,将每个学校每次事故限额由1000万元提高为2000万元。保费及保额的调整,有效解决了学校和家长的后顾之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规范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效


  济源示范区教体系统建立健全教体局负总责、勤管办总牵头、各学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管理水平,真正把这项利生、利校、利教的民生工程抓实抓细。做好教育培训,充分利用课堂、培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保险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编制《校方责任保险知识手册》,印发《工作简报》,邀请保险经纪公司专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使学校管理人员成为校方责任保险管理“明白人”。建立考核机制,每年度对基层学校的投保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查不保、脱保、漏保等行为,确保学生及教职员工100%投保。强化监督管理,协调保险公司规范理赔程序,开通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做到“小事不过3天、大事不超一旬”,全力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认真做好对保险公司的年度测评上报工作,促进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使学校和保险公司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为解决事后追诉问题提供保障,有效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教体系统的安全稳定局面。


(济源示范区教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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