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468号

2023-06-30 09:4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职成〔2022〕326号)要求,结合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需求,决定于7月至8月组织实施我省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工作,共设置专业带头人课程实施能力提升、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名校长(书记)培育、名师(名匠)团队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等七个项目的44个子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确定了项目实施承办单位和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专业带头人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项目。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辖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教师进行为期4周(16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课程思政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教案编写与实施、新型活页式与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与使用、模块化教学模式研究与实施、实训实习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的实施、教学质量评价等内容。中等职业学校有计算机应用、幼儿保育、电子商务、音乐表演、计算机网络技术、运动训练、计算机平面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会计事务、康养休闲旅游等11个专业培训项目;高等职业学校有学前教育、舞蹈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音乐表演、工业机器人技术、旅游管理、护理、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等10个专业培训项目。

  (二)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进行为期2周(8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语文、历史统编教材编写思路,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质量评价,教案、教学案例开发设计等。中等职业学校有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思政、体育与健康等6个学科培训项目;高等职业学校有思政、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5个学科培训项目。

  (三)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面向职业院校骨干教师进行为期3周(12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职业教育信息化制度标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内容。

  (四)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面向职业院校校级领导进行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专题研修。中、高等职业学校分别针对新任校长、名校长开展培训。任职不满3年的校长参加新任校长培训;荣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参加名校长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相关重要政策、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院校治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

  (五)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面向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和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进行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培训。“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提升等;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研修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技能传承、积累与开发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研修内容主要包括顶层设计、思政教育、团队建设、模块化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等。

  (六)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面向省辖市级职教师资培训工作负责人和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培训管理人员、骨干培训教师, 开展不少于2周(8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培训基地建设、需求分析方法、模块化培训课程设计、绩效考核评估等。

  (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面向职业院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辅导工作的教师开展不少于2周(80学时)的培训。培训重点内容包括国家和我省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其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青少年成长特点、身心发展规律、主要心理问题及特征、个体及团体辅导方法、心理问题诊断及干预等。

  三、名额分配

  在各地各校培训需求预申报的基础上,结合专任教师规模,按照“总量控制、对接需求、重点支持、适度调整”的原则分配各项目的参训名额,具体如下:

  (一)专业带头人课程实施能力提升项目。各地各校按其培训需求填报,每所学校原则上每个专业不超过1人,总量不超过4人。

  (二)公共基础课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中职研修项目的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思政、体育与健康等6个学科,每个学科,郑州市、南阳市、洛阳市教育局各限报3人,周口市、信阳市、商丘市、新乡市、许昌市、驻马店市、焦作市、漯河市、濮阳市、安阳市、开封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教育局各限报2人,鹤壁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以及每个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每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限报1人。高职研修项目的思政、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5个学科,每个学科每所高等职业院校各限报1人。

  (三)骨干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名校长(书记)培育项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项目。中职研修项目,郑州市、南阳市、洛阳市教育局各限报3人,周口市、信阳市、商丘市、新乡市、许昌市、驻马店市、焦作市、漯河市、濮阳市、安阳市、开封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教育局各限报2人,鹤壁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以及每个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每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限报1人。高职研修项目,每所高等职业院校各限报1人。

  (四)名师(名匠)团队培育项目。“双师型”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培训子项目及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培训子项目,省教育厅2022年认定的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各安排工作室主持人或平台负责人1人参加。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子项目,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每个团队限1人参加。

  (五)培训者团队建设项目。省教育厅认定的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和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以及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办、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办公室、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省辖市教育局各安排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的1人参加。

  四、培训经费管理

  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按项目承担任务相应的经费额度下达到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实施承办单位要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22〕11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经费支出,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其他资金缺口,不得以管理费等名义截留、挪用。参训学员参加培训的往返交通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报销。

  五、工作程序

  (一)推荐参训人选(7月3日之前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对照各培训项目对培训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要求,推荐参训人员,并将推荐参训人员名单(Excel版及盖章pdf版)(见附件2)发送至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邮箱。各地市(县)教育局统筹所属学校名额报送,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单独报送,同一专业推荐超过1名者需根据优先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二)确定参训人选(7月10日之前完成)。省项目办复审学员参训资格,并结合报名情况、需求申报情况以及学校专业建设情况等最终确认参训学员名单。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参训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学员参训,在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发布开班通知并组织参训学员报名。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派出学校应及时向省项目报备,由省项目办重新选派相同专业且符合参训条件的其他学员参加培训。

  (三)开展培训(7月至8月中旬)。项目实施承办单位要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强化过程管理与保障,确保培训顺利实施;参训教师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报到时间、地点等可直接与各项目实施承办单位联系。

  (四)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承办单位于项目培训结束前1天,集中组织学员通过平台进行匿名评教。培训期间,省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导,培训结束后,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绩效、资金使用,以及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培训满意度、考核优秀率等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遴选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局、高职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培训对象的条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选派参训教师,制定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项目实施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做好培训管理、组织实施、安全保障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实施承办单位要在培训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省项目办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材料。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开班前向项目实施承办单位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对已经审核后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省项目办将相关情况通报到所在单位,并取消该教师5年内参加出国进修和国家级、省级培训等各类培训的资格。

  省教育厅联系人:庞曼、张云0371-69691788

  省项目办联系人(报名咨询):陈 静 0371-65900927

  刘 鑫 0371-65900907

  任慧婷 0371-65909840

  邮 箱:jpypxb_G@163.com


  附件:1.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任务表

  2.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推荐参训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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