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调查和征集
“学习型社会建设实践与探索典型工作案例”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4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升终身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调查和“河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实践与探索典型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调查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如实填写《河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1.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案例。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为主,主要介绍近五年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问题和工作规划。
2.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案例。以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为主,主要介绍近五年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问题和工作规划。
3.省级示范性社区(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工作案例。以2019年以来省教育厅认定的示范性社区(老年)大学(学院、学校)为主,主要介绍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问题和工作规划。
4.全民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建设工作案例。以2018年以来的省级全民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为主,主要介绍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工作规划。
5.其他工作案例。近年来在推进区域内全民终身学习、全民阅读、家庭教育、科普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职工培训、农村成人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等非学历教育领域的工作案例。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内容及格式要求:要求充分反映工作概况、创新思路、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充实,逻辑严密,语句通顺,语言简练,标点规范。标题原则上要反映工作主题和方法(例如某项工作的实验、探索、创新等,内容详细具体),正文大致可以分为四部分:概况;经验做法(要有实际案例、准确数字支撑,忌泛泛而谈);工作成效;问题与规划。字数:3000字左右。格式参考附件2。
2.报送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职业学校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gyuejian@jyt.henan.gov.cn ;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社区办319室。
三、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统计和“河南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实践与探索典型工作案例”征集活动,通过调查摸底和材料征集活动,理清区域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 凯 蔡 崇 0371-69691878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联系人:江月剑 李佳珂 0371-65900081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