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教科技〔2023〕175号
2023-06-02 11:5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2〕344号)精神,2022年11月,省教育厅组织了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经学校申请、视频答辩、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河南中医药大学牵头建设的“豫药全产业链研发协同创新中心”等8个中心,入选2023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序列(名单附后)。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要按照“河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明确发展定位,细化发展目标和重点考核指标,认真制订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各中心牵头高校要会同协同创新体成员单位,就中心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详实的论证,包括考核任务、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经费预算等,结合实际,制订出可操作、可考核的发展规划。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中心上报的发展规划逐一进行论证,通过省级论证的,将统一下达批复意见并组织授牌。凡不能通过省级论证的,返回牵头高校,重新编制上报。如果三次上报仍不能通过论证的,报请省协同创新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认定资格。
四、各中心牵头高校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学校公函及牵头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一式5份,请自行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发展规划格式”,网址:www.rcloud.edu.cn),报送至“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霍 帅 电话:0371-69691667
电子邮箱:kxc@jyt.henan.gov.cn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