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活动的通知

教办基〔2023〕194号

2023-05-31 09:0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推进书香河南建设,在全省中小学校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根据《河南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继续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书香校园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班级。

  二、评选原则

  “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坚持学校自愿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选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评选程序

  (一)名额分配。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的申报名额根据各地中小学校数、班级数在全省占比情况予以分配(附件1)。

  (二)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标准》(附件2)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3)。参评书香校园需提供能够充分展示书香校园建设成果的 3—5分钟视频。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小于4M,使用U盘封装,封面标签标注学校名称。参评书香班级需提供以“跟着课本去阅读”为主题的阅读课教案,精心设计教学内容链接阅读,注重将阅读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申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直接上报。

  (三)各地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分配名额情况,按照评选标准对本地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步考核评价,同等条件下要适当向乡村学校予以倾斜,要注重各学段数量间的均衡。推荐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下午5点前以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函件上报,并附《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附件4)、申报表(附件3)、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及视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地推荐材料,结合推荐情况、学校展示汇报等进行综合评选,确定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名单,并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河南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周密部署,加紧推进,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申报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要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积极组织各类新颖活泼、形式多样的创新型阅读活动,活动成果将择优在“河南中小学系列阅读”微信公众号及“小学生学习报”微信公众号上展示。

  (二)强化管理。各地各校要以创建“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为契机,加强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把系列阅读活动与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阅读活动开展序列化、主题化、系统化、常态化。要加强师生阅读指导工作,引导教师学习经典,将活动开展到每个班级,覆盖到每个学生、每个家庭,确保阅读有时间、有数量、有质量。

  (三)严格把关。各地各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项阅读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能够体现党史学习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确保各项活动和申报材料的导向性、真实性、原创性,避免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四)确保安全。各地各校在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同时,要周密安排、加强管理,保持高度警惕,落实安全举措,注重安全教育,筑牢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把“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对各项阅读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挖掘典型,注重宣传,注意保留文字、照片及视频等过程性资料,并及时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李 芳 原 忠 0371-69691893

  项目组联系人及电话:马孝民 15225159069 

  报送邮箱:yuanzhong@jyt.henan.gov.cn

  报送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路北段月湖南路17号1号楼1113室


  附件:1.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标准

  3.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申报表

  4.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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