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办基〔2023〕178号

2023-05-19 11:5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5号)精神,省教育厅定于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倾听儿童,相伴成长”为主题的第十二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为了展示宣传近些年基层幼儿园贯彻落实《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实践探索,本次宣传月将聚焦基层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的专业难点和困惑问题,重点宣传:一是如何发现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有意义的学习;二是怎样回应、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三是结合实际,分享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对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真情实感。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2023年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活动安排部署。要坚持科学导向,引导基层幼儿园把真实、鲜活、有效的经验案例总结梳理出来,切实发挥其专业引领作用,带动幼儿园形成真正尊重、理解和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地要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引导幼儿园深入聚焦保教实践的薄弱环节,将科学观察了解幼儿作为转变教师观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能力。

  (二)积累实践案例。各地要引导幼儿园教师注重在日常保教实践中积累视频案例,聚焦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的共鸣和深思,展示的经验做法能供其他幼儿园学习借鉴。省教育厅将面向全省征集“倾听儿童,相伴成长”优秀视频案例,并对案例进行评审及宣传推广。

  (三)开展主题宣传。省教育厅将依托教育时报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对工作突出的市县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河南省学前教育新闻网将开设专栏,并依托媒体平台,全面展示河南省幼儿园在“倾听儿童,相伴成长”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体现地方特色,形成宣传合力。“河南校长”微信公众平台将推出“园长话倾听”专题,邀请全省优秀幼儿园园长介绍幼儿园创新经验和做法。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媒体联合采访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组成联合采访团,围绕陪伴孩子一起互动交流共同成长等典型案例进行专题采访,挖掘报道“倾听儿童,相伴成长”典型事迹和优秀幼儿教育经验案例。

  (四)强化宣传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推动幼儿园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指导,形成共同观察了解、解读幼儿,支持幼儿发展,相伴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严把宣传方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把方向,遴选真实案例,不弄虚作假,确保科学性;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商业化运作,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确保公益性。

  宣传月期间,请各地以省辖市(含直管县、市)为单位及时报送有关宣传活动的典型案例材料(可以文字、图片或视频形式),其中视频案例1-2个。文字材料应主线清晰,行文简洁,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图片需以bmp或jpg等常用图片格式文件报送;视频总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需制成mp4视频格式文件。图片或视频案例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地以省辖市(含直管县、市)为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贾祎祺 花琳 0371-69691083

  教育时报 杜帅鹏 0371-66342631

  邮箱:hnxqjy520@163.com

2023年5月1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