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办人〔2023〕17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荐,高等学校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推荐名额根据各地学校数量测算,详见“评选系统”;11所大学各推荐2人,其他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各推荐1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一)严格程序。各地、各单位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证书。
(二)加强审核。此次推荐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指导申报人选正确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如发现申报人选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报送材料
(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和推荐人选名单。综合报告以各地教育局、各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综合报告扫描件需上传系统。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rcpx.open.ha.cn报送。
(三)报送时间。所有电子数据均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许一玉 王 磊
联系电话:0371-69691691
电子邮箱:wl@jyt.henan.gov.cn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