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
“守护相伴 ‘未’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展播活动的通知

教办基〔2023〕172号

2023-05-17 15:1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深入学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首届“守护相伴‘未’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展播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相伴 “未”爱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5日—6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征集4类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并遴选优秀作品进行线上展播。

  1.“童心守护·‘未’你讲述”微视频。鼓励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以个人自述、情景讲述、Vlog等形式,用“童言童语”阐释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学习认识,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视频要求语言朴实、语气自然、富有童趣、积极阳光,涉及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能严谨准确讲述,风格兼顾诙谐、童趣等元素,以普通未成年人的视角,让普法效果更加贴近生活更易理解,传递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正能量内容。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2.“童言童趣·‘未’你演绎”微视频。鼓励学校组织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结合各地各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做法、典型案例或生动事例,以原创短话剧、舞台剧、情景剧、小品、相声等形式录制短视频,风格轻松愉快、幽默有趣,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交流提升的作用。要求选题精准,以小见大,内容紧凑,表演生动,创作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呈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入课堂、入校园、入生活等教育成果。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百秒微课·‘未’你普法”微视频。鼓励学校教师面向未成年学生、家长和社会,聚焦学校保护职责、学生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家庭保护重点、家校协同机制等要求,围绕其中一条具体内容制作百秒微课,进行普法宣传。要求课程主题鲜明、环节清晰、讲解生动。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00秒。

  4.“名师在线·‘未’你开讲”微视频。鼓励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法制副校长等,采取微班会、微课堂、微讲座、家长学校等形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热点话题,录制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示范微课。示范微课要坚持主题鲜明、课程内容合理、紧密结合生活、制作相对专业、配乐特效适度等原则。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四、活动流程

  (一)视频报送(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报送数量和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2),对本地本校上报的作品进行收集初评,筛选确定最终上报的优质作品,并于6月21日前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3),按照要求报送至省教育厅。在作品上报前,相关作品应在本校、本地新媒体平台进行先期展播。

  (二)专家评审(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0日)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最终根据专家评分情况,在4类视频中各评选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

  (三)视频展播(2023年7月20日-2023年9月20日)

  省教育厅将在河南省教育厅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豫教新闻”微信公众等线上平台对评选出的4类优秀作品进行展播。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暑期、秋季开学等时间节点,对优秀视频作品进行展播宣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把微视频征集活动作为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支持和条件保障,精心组织筹备,积极展示近年来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切实达到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和总结推动的活动成效。

  2.认真组织。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公正公平、严格规范”的原则,科学制定征集工作方案,做好作品审核初评,选送高质量作品。对上报作品质量较高、工作落实高效到位的单位和学校,省教育厅将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以示鼓励。

  3.加强宣传。各地各校要充分用好自身各类宣传平台、媒体资源等,对视频征集活动和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作品录制征集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程度,持续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填写《联络员信息回执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视频征集、初评、优秀作品展播等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基教处:李芳 原忠 0371-69691893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王真真,0371-69691878

  河南教育新闻中心:赵浩男 0371-69691009 18336002739

  报送邮箱:hnsjytxwb@163.com


  附件:1.首届“守护相伴‘未’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展播活动作品上报名额分配表

  2.首届“守护相伴‘未’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展播活动作品上报须知

  3.首届“守护相伴‘未’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展播活动作品汇总表

  4.首届“守护相伴‘未’爱同行”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微视频展播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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