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

教师〔2023〕146号

2023-05-09 16:4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于2023年开展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1.选树范围。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要求在教书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对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需获得过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原则上已获得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

  2.选树及推荐名额。2023年首届拟选树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20名。鼓励各地各校积极开展本级的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候选人。其中,含省直管县(市)的省辖市限推荐4名候选人(含省直管县1名候选人),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限推荐3名候选人;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选树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在教学工作中,严把政治方向,不断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视野广、思维新、自律严、人格正,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2.教学能力突出。创新教学思维与方式,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同时,又能将思政元素和家国情怀融入日常教学生活当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党和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到祖国与人民需要的地方扎根的时代新人。

  3.育人成效显著。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是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老师。

  4.社会影响力较大。不断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在区域内持续影响、带动更多教师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享受职业幸福;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改变当地教育生态面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享有很高社会声誉,人民群众公认。

  三、选树程序

  选树活动时间为2023年5月至9月,按组织动员、逐级推荐、择优遴选、学习宣传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5月上旬-5月中旬)。组织各地广泛开展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2.逐级推荐(5月中旬-6月)。各地、各学校按照选树条件,层层开展选树活动,择优推荐上报候选人。

  3.择优遴选。审核各地各校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遴选确定首批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

  4.学习宣传。公布首批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事迹,在庆祝教师节相关活动中予以宣传推介,组织教育系统开展学习活动。

  四、组织实施

  选树活动由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承办。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推荐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选树标准开展推荐工作,真正将具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典型人物遴选出来,同时兼顾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本区域、本单位内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扎实、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典型模范教师推选出来。

  (三)各地各学校在选树教书育人楷模时要紧扣时代脉搏,要注重向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德育、思政、体育、美育教师倾斜,适当向农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

  六、材料报送要求

  1.《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附事迹材料(一式2份)。推荐表要求加盖公章,且在照片栏粘贴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

  2.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3000字以内。(参考附件3)

  3.《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政审表》(见附件2,一式1份,要求加盖公章)。

  4.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公示证明材料。

  5.候选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为蓝色底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工作有关的生活照片5-6张(每张照片大小1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

  请各地、各校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地各学校对候选人材料格式内容严格审核报关后按时报送,对不符合要求的事迹材料予以退回。

  报送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河南教育报刊社1012室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邮箱:hnsd910@163.com。

  6.有关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 邱长林、吕康 联系电话:0371-69691697

  河南省师德建设宣传中心 庞珂 联系电话:0371-66312234


  附件:1.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

  2.2023年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政审表

  3.候选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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