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启动会
会议现场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吕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高校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作体系,促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于近期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并于4月17日召开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启动会。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吕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冰强调,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特别强调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这极大鼓舞了我们推动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吕冰回顾了近几年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和成效,他指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推动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近年来,全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危机预防干预、师资队伍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校园和谐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就做好此次实地考察验收工作,吕冰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坚持实事求是,本着调查研究的初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验收考察和调查研究成为推动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助推器;二要把握考察重点,认真学习研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把握好有关政策要点和实地考察重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客观、公正、独立、科学地进行打分,自觉维护验收工作的权威性;三要严守工作纪律,包括严格遵守验收纪律,坚持工作标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擅自披露验收结果和专家意见,不得复制保留或向其他人扩散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会议宣读了验收分组情况,并进行了安排部署。由高校党委副书记、学工部部长、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秀团委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7个标准化建设验收专家组将以实地考察形式开展验收工作,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依据验收结果,对验收评估得分排名靠前的高校,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工作中有显著特色和亮点的高校,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特色学校”称号;对验收评估合格的高校授予“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称号;对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待学校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据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去年3月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启动了为期3年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此项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新时代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这一中心任务,坚持固基本与补短板、久久为功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标准》中具体内容和要求,对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达标验收,至2025年年末,全省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高校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作体系,促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思政处/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