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3年度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基研〔2023〕11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突出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为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基本要求
1.突出育人导向。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注重解决问题。研究项目应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力争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
3.推进理论创新。研究项目应着力于提出自己的理论见解或发展完善已有理论。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力争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取得一定影响。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落实。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局基础教研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的审核推荐、培育指导、过程管理等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各省辖市教育局收文后请第一时间将此件转发至市辖各县(市)教育局。省教育厅从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发文公布。
三、立项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主持有省课程中心(原省基础教研室)或教育厅其他单位组织的课题且尚未结项者,本年度已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者,均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包括主持人)限5人,同一人当年只能参与一项省基础教研项目。前两名主要成员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区)级及以上课题。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者,其申报不予受理。
(二)选题原则与范围
1.方向性。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2.针对性。关注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各学科新课程标准的解读与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考改革、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
3.前瞻性。深入研究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4.原创性。在充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突破和创新,避免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5.普适性。选题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针对相关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归因分析和问题破解,问题解决方案需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倡导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育人方式改革探索,引导教师关注体现学科本质的教学改革实践。
6.选题范围。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省课程中心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选题指南”在宏观层面给出了一定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主题,绝大多数题目不宜直接用作课题名称,需要研究者对其细化、分解、校本化处理。课题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反映研究的切入点、内容和方向,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一般不用副标题。
(三)申报立项的数量
综合考量申报地区教师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及总体研究质量,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按照放权赋能文件要求,项目申报名额直接分配到县(市)。市直属各区及市直学校的项目申报数量由省课程中心直接核定划拨至省辖市;各县(市)的项目申报数量由省课程中心直接核定划拨,市级不再参与分配。各地申报代码及指标配额可见《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代码及立项申报指标配额》(见附件)。
其他项目要求。安全教育课题立项指标另行划拨,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安全部门在规定限额范围内汇集相关课题材料,交由省辖市、直管县(市)基础教研部门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省里。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家培育对象申请的立(结)项课题材料,交由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单独汇总整理,随当地材料一并上报。安全教育课题和中原名师培育课题不占用年度课题指标配额。
(四)立项材料要求
各立项申报的课题组需提交纸质《立项申报书》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含主持人在内的课题组前三名须提交结项证书及专家鉴定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由各市、县基础教研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A4纸.doc文件格式双面打印、不单独装袋)。
四、结项申报要求
(一)结项总体要求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成果;研究过程科学、规范,记录详实、完整;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结项材料要求
各课题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其他类型)和结项鉴定审批书(.doc文件格式)打印件各3份。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原件由课题组保管)、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课题组成员在研究周期内围绕本课题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专著的前言、论文的正文、封底等材料的复印件,每页加盖省辖市、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公章)及相关作品、证书复印件、过程性资料等,详细整理要求请参照《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材料上报清单》(省课程中心官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正式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原件,由省辖市、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核查后在复印件上加单位公章,原件退还。
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仅限用一个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拟采用电子化平台报送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电子化平台报送
本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试运行电子化平台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hnjys.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3年6月5日0时至6月1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上述网站“教育科研”栏目“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下载专区”下载相关电子格式文本,做好申报准备。
根据国家对学术不端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工作继续引入文本相似性检测(查重)。相关立项申报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与申请结项鉴定的研究报告均须上传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文字版PDF文档(不得采用图片版文档,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查重结果)。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需在2023年6月12日24时之前完成平台审核工作,在平台导出《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基础教研部门、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上文“立项材料要求”和“结项材料要求”对本地区(单位)纸质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纸质材料中的相关信息需与电子化申报平台保持一致。完成纸质材料审核工作后,集中寄(送)至省课程中心。我厅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的纸质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报送时间:2023年6月13—1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科研管理部(424室)。邮政编码:450016。
联 系 人:丁亚宏 汪豪浩 陈连孟
电 话:0371-62005221
电子邮箱:hnjysktb@sina.cn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单位代码及立项申报指标配额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