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教政法函〔2023〕190号

2023-04-06 15:2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政法〔2021〕49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度立项的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

  二、结项条件和要求

  1.结项条件:已经完成立项时申报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2.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简称《结项审批书》),连同最终成果材料报所在地或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3.本次结项为一次性集中结项,请各地各学校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此次结项工作结束后,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将不再办理结项业务。

  4.项目最终成果的报送要求: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直接提交原件。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提交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论文正文全文及复印件。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提交研究报告全文以及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采纳证明原件等。

  以上最终成果须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立项申报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课题组未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2)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

  (3)未按时参加此次集中结项;

  (4)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5)在项目鉴定和结项过程中违反相关科研管理规定,弄虚作假。

  凡被撤销的项目,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集中结项工作,认真把关,指导项目团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主要是: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提交材料是否真实;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经审验合格,各单位要在《结项审批书》(附件1)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结项一览表》(附件2),连同前述结项材料一并报送。

  2.本次结项实行集中结项,以各地或各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

  3.材料报送时间:4月17日-4月21日,逾期不再接收。纸质材料可通过邮政EMS方式邮寄至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720室。结项审批书及最终成果电子版报送信箱:liyuxin@jyt.henan.gov.cn.

  4.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何剑, 联系电话:0371-69691657。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2.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结项一览表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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