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
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2023年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办教科〔2023〕8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4〕6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鉴定结项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课题研究应紧密联系教育教学实践,重点评价课题《研究报告》的质量;《研究报告》应书写规范、逻辑清晰、概念明确、论证严密、方法适当、资料可靠、结论可信,字数不少于1万字。鉴定专家重点评估课题研究的规范性、创新性、推广应用价值等,对课题研究总体质量进行分等级评价。
二、鉴定对象
申请2023年结项课题包括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2021年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见省教育厅教教科〔2021〕436号文件)、2022年申报结项但未通过课题、经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批准延期至2023年结项的课题。
三、查重要求
本年度省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研究报告》文本复制比检测由结项申请人自行安排。申请结项须提交有效权威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复制比不得超过30%。课题组可选择利用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等正规网站进行复制比检测。
四、材料要求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版
1.《鉴定结项申请书》(附件1);
2.《研究报告》(文字格式见附件2,研究报告中避免使用大量的不必要图片);
3.公开发表的有关论文(课题研究的非必须材料,鉴定时的参考材料;要求在课题研究期间发表,内容和课题研究高度相关;作者必须是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提供封面页、目录页、论文的正文扫描件);
4.《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报告;
5.《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
以上5项文档材料按照1-5顺序组成一项课题文件夹(以“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统一发送;附件4内容信息须与课题申报结项信息完全一致,“课题组成员栏”姓名排列用空格隔开,不加标点符号。
(二)纸质版
1.《课题立项申请书》;
2.《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开题报告》;
4.《中期报告》;
5.《鉴定结项申请书》;
6.《研究报告》;
7.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
8.《研究报告》复制比检测报告;
9.《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无变更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按照1-9的顺序A4纸正反面打印,统一左侧胶装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3),提交一套(不退回),一题一袋,档案袋正面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的《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同时报送。
五、材料报送
结项材料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时间:4月20、21日。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29号办公区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518室,邮编:450004;电子稿发送邮箱:yyktgl@126.com,电子邮件注意加主题词:2023结项+单位全称+份数;联系人:魏强、方渊渊,联系电话:0371-65900218。
附件:1.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2023年)
4.2023年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