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豫教工委办〔2023〕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建设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心理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培育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形成一批优秀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校际结对帮扶,实现资源共享共建,推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二、申报条件
心理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 1名,工作室成员(专兼职教师)5-8 名,拟申报工作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队伍建设有力,能够按师生比不低于 1:4000 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2.主持人应是在岗在编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 年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取得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
3.主持人及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等不良信用记录;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师生满意度高,且个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专业领域有良好的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突出的专业成就;关心心理健康教育青年教师的成长,热心青年教师的培育培养,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习、研修和实践,有定期带教的时间和精力。
4.优先考虑已经运行一年以上,且在工作室机制体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心理工作室。
三、申报方向及数量
心理名师工作室应紧密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此次评选拟评出 5-10 个河南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 3 年。每所高校可推荐申报 1 个,已设立全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继续加大建设力度,本次不再参加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向所在高校学工部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同意后申报。
(二)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工作室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
(三)公示挂牌。公示无异议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建设工作室名单,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创造良好政策条件和工作条件,鼓励有较好基础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团队积极申报,并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发展搭建良好平台。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申报团队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审查,组织有关专家初评确定推荐团队,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各申报高校请于 2023 年 4 月10日前将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推荐报告纸质版(申报表一式 5 份,其他材料 1份)加盖公章后用 EMS 邮寄至河南省教育厅。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电子邮箱:wanglingling@jyt.henan.gov.cn。
联系人:李龙、王玲玲 0371-69691982、69691056
地 址: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省教育厅思政处 D729
邮 编:450018
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