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承训单位的通知
教办政法〔2023〕21号
2023-01-19 15:46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落实《河南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轮训工作,省教育厅面向全省高校开展了培训承训单位遴选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承训单位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325 号)精神,经过各高校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和综合评议,同时统筹考虑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地域分布、数量结构和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遴选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16所高校为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承训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承训单位认真落实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成立培训承训工作协调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统筹培训优秀师资,科学设计培训内容,严格培训各项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努力探索培训工作新模式新途径,全力做好培训承训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为高质量开展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系统轮训,切实提升民办学校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全省民办学校管理人员2023年培训计划另行安排。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