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8 19:59 【浏览字号: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2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南省教育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分运用厅官方网站、主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9947条。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信息715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914条,政务动态信息1249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995条。发布解读文章12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7场。微博“@河南教育”发布信息9882条,微信公众号“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信息3592条,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9315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份。其中纸质邮寄申请3份、线上申请45份,均依法予以答复,无收费;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问题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厅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44项行政审批或行政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建成厅电子证照系统,不断完善改进,增加应用范围,生成各种电子证照2.7万张。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转办流程和答复文书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书格式》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实现全年零复议、零诉讼。强化政务互动,做好人民网、省政府门户网站、12345平台、省教育厅便民服务大厅等平台的网民咨询、投诉、建议的受理答复工作,建立专人负责、短信提醒、定期通报制度,完成咨询留言答复28000余件,连续3年被人民网评选为“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干担当单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突出重点、联动战线、点面结合,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全省职教大会、双一流建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教育重点工作,建立专题网页,通过视频、图片、文字全方位展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新媒体工作质效持续攀升,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发布10万+文章934篇,总阅读量超3亿次,教育厅微博全年打造热门话题及热搜30余个,话题总阅读量突破2亿次,在全国教育政务微信、微博排行榜中始终名列前茅;教育厅短视频平台不断探索表现形式,播放量突破54亿,点赞量2.1亿,评论量548.3万。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入选中央网信办评选的“2022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推选活动通报表扬名单”。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督促全省各高等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22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收集与发布,将高校信息公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范围,对信息公开开展不到位,信息公开年报报送不及时的学校印发提醒函并进行内部通报。完成三个层次的年度培训体系,安排150名网络安全管理与技术骨干参加教育部网络专题培训,组织开展70名左右的高校网信部门负责人管理能力培训,开展两批次网络安全运维人员技术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0.05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0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8

0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教育厅在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根据国家和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照兄弟单位的工作成效,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意识及媒介素养有待提升,在留言咨询、政务互动过程中存在“慢回复”“乱回复”问题;对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协调、监督不够有力,机制不健全,个别高校存在校务公开不及时、要素清单不完善问题;政务新媒体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个别直属单位、高校的新媒体平台存在“睡眠号”“僵尸号”现象。下一步将着力围绕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政策解读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媒介素养,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省教育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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