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和
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

教师〔2023〕1号

2023-01-11 11:1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强化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申报

  (一)实施范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我省26个原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12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除上述实施范围外,申报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纳入我省地方“特岗计划”。

  (二)主要政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设岗县(市)配套资金,落实特岗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特岗计划”具体各项实施政策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豫教师〔2009〕82号)《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补充说明。如2023年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对“特岗计划”作出调整,以新的政策要求为准。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要求当地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结构性矛盾突出,有足够数量中小学教职工空余编制。

  2.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在特岗教师工资发放、待遇保障、社会保险办理和服务期满留任入编等方面仍存在问题的县(市),将视情况核减设岗名额或取消实施“特岗计划”的资格。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要认真调研本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需求情况,综合考虑教职工编制使用状况、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岗位需求计划,填写《河南省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报省辖市有关部门审核。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2.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人民政府需向省教育厅出具正式申请报告,报告中应明确特岗教师需求数量,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和落实工作岗位。

  3.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审核所辖县(市)的申报材料,汇总填写需求申报表(加盖公章),连同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二、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申报

  (一)实施范围。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分“地方优师”“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五类实施:

  1.“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培养实施范围:38个脱贫县(原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淮阳区)。

  2.“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实施范围:全省中小学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淮阳区、郾城区、召陵区、偃师区、孟津区等14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

  (二)主要政策。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类为专科层次,其他类别均为本科层次。“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实行“省来县去”定向招生模式,其他类别公费师范生均实行“市来县去”定向招生模式。地方公费师范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毕业后到协议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要求当地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结构性矛盾突出,有足够数量中小学教职工空余编制。

  2.申报2023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承诺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落实工作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四)申报程序。

  1.各拟申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教育、财政、人社、编制和乡村振兴等部门,要认真调研本县(市、区)域内各层次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公费培养教师的周期和当地师资结构、师资补充和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区)各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填写《河南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河南省2023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河南省2023年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4),并加盖公章报省辖市有关部门审核。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2.申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需向省教育厅出具正式申请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各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数量,承诺按政策落实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岗位、编制及工资待遇。

  3.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审核所辖县(市、区)的申报材料,汇总填写需求申报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连同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站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的高度,站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的高度,统筹落实好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等农村教师补充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有乡土情怀的、有工作激情、有教学能力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

  2.请各地于1月15日前将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上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邱长林、吕康,联系电话:0371-69691798。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371-56713158,网址:http://tgzp.haedu.gov.cn/HA/。

  3.请各地于1月15日前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报送至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电子信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省教育厅教师教育处联系人:刘海涛,联系电话:0371-69691017。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周泽龙,电话:0371-65501159,电子信箱:qkjs65501159@163.com。


  附件:1.河南省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申报表

  2.河南省2023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

  3.河南省2023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

  4.河南省2023年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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