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结果的公示
2023-01-04 09:14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社语〔2022〕298号)精神,经学校、地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郑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集体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赵江等9名同志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名单及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单位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唐磊 0371-6969175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E700室
附件: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及其简要工作实绩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