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进行结项工作的通知

豫教工委办〔2022〕66号

2022-12-21 16:3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省教育系统社会组织: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豫高发〔2021〕152号)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2021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创新项目(一年期)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项材料

  (一)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其最终书稿已正式出版

  提供材料:已出版著作PDF电子版、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等,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所获荣誉奖励情况等电子版支撑材料。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省部级(含)以上报纸或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学习强国平台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发表的学术论文

  提供资料:论文电子版、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在相关新闻网站理论频道的文章、下载量、引用量、转发量等截图,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比不超过20%,加盖科研部门公章)和所获荣誉奖励情况等电子版支撑材料。

  (三)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字数不少于10000字

  提供资料:结项研究报告WORD版和PDF版(需立项报送单位盖章)、同时可根据实际提交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媒体报道、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比不超过20%,加盖科研部门公章)和所获荣誉奖励情况等电子版支撑材料。

  二、组织评审结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党建创新项目研究的质量、成果实施情况及影响力,评审后予以结项。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党建创新项目研究成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择优结集出版,总结推广。对有重大理论突破和较强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并向省或国家相关部门推荐。

  请各立项单位于2023年1月16日前,将结项成果以及相关检测报告、媒体刊物报道出版、发表情况、相关研究成果所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材料的word版和PDF版(需立项报送单位党委盖章)打包发送至组干处邮箱gwzgc725@163.com。

  联系人:孟晗  闫辉0371-69691670,13027770051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