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财政局坚持“四个着力”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2-16 17:46【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要先行,财政作保障。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建设教育强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三门峡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始终把教育作为投入重点优先保障,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优管理、提质量”四个着力,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做好基础教育保障工作,助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以来,全三门峡市财政教育投入呈不断增长态势,教育支出从2016年的36.9亿元跃升至2021年的45.2亿元,增长22.3%,年均增长4.1%。财政教育投入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为三门峡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着力“保基本”,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门峡市财政局坚持把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保障财政经费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一是不断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以来共投入11.5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和困难学生补助,全面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促进了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6个行政区划的县(市、区)先后被命名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提前两年实现全省预期目标。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全市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增为100%。三是积极落实教育资助相关政策。2016年以来全市共落实资助金额3.8亿元,共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05842人次,有效缓解了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让贫困地区享受到公平、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同时,完善了在校学生奖、贷、勤、补、减的资助体系,为贫困学生提供了必要而稳定的经济保障,切实满足了各学段建档立卡及困难家庭子女就学需求。

  二、着力“补短板”,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加强政策制度保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三门峡市基础教育教学名师涵养工作方案》《关于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为学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支撑,有力推动了三门峡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持续改善办学条件。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20亿元,完成了568所“全面改薄”项目建设任务,新建、改扩建105所“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行动计划”学校,完成了335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学校建设任务,全面消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大班额,全市大班额比例由17.04%降为1%。安排地方政府债券1.4亿元,支持实施了市外国语小学、第三实验幼儿园、市实验高中、市第三实验小学、东风小学和甘棠学校等一批学校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市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基本补齐,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不断提升教师待遇。着眼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教育投入更多向提高教师待遇倾斜,支持落实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标准落实“一补两贴”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实际情况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每月不低于600元执行(高于省定标准200元,居全省首位),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增设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切实提升教师收入水平。推进周转宿舍建设,各级财政共落实建设资金2659万元,完工周转宿舍建设533套,着力提升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使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着力“优管理”,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理顺财政、教育等部门、学校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二是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出台《三门峡市财政教育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教育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核算等全流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三是加快资金支付。扎实推进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系统,确保城乡义务保障和学生资助等资金直达基层、提升效率。四是强化基础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国库电子化支付、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电子发票和惠农惠民"一卡通"系统,不断提升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夯实管理基础。五是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教育项目评审、采购流程,提升教学设施配置效率。六是提高服务水平。全局开展服务十项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断提升服务教育事业水平。

  四、着力“提质量” 不断提升财政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三门峡市财政局坚持教育投入优先,一是在年初预算安排中优先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紧紧围绕省政府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的7项内容,聚焦教育重点、难点、堵点、热点问题,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特别是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教育经费合法合规使用、经费有效监管等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教育资金投入、使用、监督的全过程,完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科学实施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杜绝超标准豪华建设,坚决反对损失浪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夯实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