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河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2-12-08 09:0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67号)要求,经单位推荐、逐级审核公示、集体研究,报请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同意,拟表彰51个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先进单位和149名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先进个人。现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
监督电话:0371-69691773(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办公室)
0371-6969022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励处)
如对拟表彰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河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