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名单的通知

教政法〔2022〕377号

2022-12-07 16:51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动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教办政法〔2022〕311号)精神,经过学校申报、材料评审、网络答辩、综合评议和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25个民办高校专业予以建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确定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项目,要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研究学科内涵和专业建设规律,以学科建设推动专业建设,以专业建设强化课程建设,实现以学科建设为牵引的专业、课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两个确保”服务“十大战略”,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方法手段,以专业建设对接产业发展,借产业发展推动专业建设。原则上,每个建设专业应于立项建设的下一年度承办至少1次本专业领域研讨交流和专业展示活动,通过搭建平台凝聚力量,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2.各专业建设项目所在高校要加强统筹谋划,以资助专业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化所有专业内涵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整合专业发展优势,全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高质量发展。要保障建设专业经费支持,按照与省财政资金支持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建设资金。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加强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学校项目申报书的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项目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按期完成专业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取得实效。

  3.省教育厅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指导,并加强跟踪问效,择时组织专家开展专业建设情况调研督导,并适时开展专业建设情况验收。专业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困难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民办教育处)反馈。联系人:何剑,联系电话:0371-69691657。


  附件:河南省2023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名单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