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通知

豫政教督办〔2022〕22号

2022-12-02 16:1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总结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40号)有关要求,现请各市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照各自职责,将近三年来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对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厅文〔2020〕16号)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豫政教督办〔2021〕23号),结合工作职责,从以下方面进行总结。

  (一)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从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5个方面,逐一进行自查,对于已完成的任务,提炼出主要举措和做法,总结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对未能如期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认真分析和详细说明。

  (二)典型经验和有益探索。深入挖掘本地、本部门在推动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重点改革任务方面采取的创新性举措,总结提炼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案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深入思考本地、本部门在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充分吸纳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保工作质量。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地各部门要真实反映贯彻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情况,既要总结提炼改革成果,又要正视短板弱项,全面客观开展总结工作,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三)及时报送报告。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全面总结情况,形成《XX省辖市(单位)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以函件形式书面报送我办,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阳,0371-69691762。

  电子邮箱:hnsjyddb@163.com

2022年12月1日